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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高职”推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的效果分析

撰稿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3-11-11 浏览量:3119

——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实证研究
金鑫 王蓉 /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 (北京 100871)

摘  要:本文使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中2008、2009和2010三个年度的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分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对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效果。结果显示,示范校建设并未有效提升校企合作的办学水平,甚至可能因学校的努力程度不足而呈下降趋势。在进一步分析各个周期的建设效果时,发现政策效果整体呈现“升-降-升-降”的趋势:为获取示范资格的“申请阶段”呈现为提升、迈入门槛后的第一和第二建设周期呈现为下降、面临“示范性验收”的第三个建设周期为提升、完成验收后的第一年为下降。

关键词:示范性高职; 校企合作; 双重差分

高等职业教育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招生规模早已占到整个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数量在2011年达到了1280所,在这种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日益清晰,办学特色愈益明显,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以下简称“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对高职教育的发展重点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入内涵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树立改革示范”的要求,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于2006年11月13日由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该计划分三批重点支持建设100所高职院校,使之成为发展、改革和管理的模范,因而被形象地喻为“高等职业院校的‘211工程’”。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推进“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决定在2010年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及随后的骨干高职建设计划目标与我国高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相一致。其中,通过“示范性”建设来推动高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尤其是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和办学质量是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的核心目标,也是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经之路。

直观来看,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对100所重点建设高职学校专项投入达80余亿元,这对示范性高职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所关注的问题是,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对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效果如何?此外,在实施示范校建设计划的不同周期,其政策效果又会呈现怎样的变化趋势?本文使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2008、2009、2010年的数据,通过双重差分方法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试图解决三个问题。(1)对示范校建设的效果从增量水平上进行评价;(2)说明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在示范校建设的背景下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3)弥补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政策效果实证研究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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